5月30日,由中國廢塑料協會主持召開的“廢塑料再生行業準入條件研究”座談會在北京化工大學召開。來自中國各地的廢塑料企業代表,來自國家工信部、環保部的專家,中國廢塑料協會專家,中國資源再生利用協會等代表出席會議。
在座談會上,中國廢塑料協會常務副會長、秘書長王旺先生提交了《廢塑料再生行業準入條件》征求意見稿。該意見稿從以下8個方面提出了對廢塑料行業企業的準入條件和要求:企業的布局與建設;廢塑料從業企業的規模、工藝和裝備要求;廢塑料企業的產品質量要求;廢塑料企業的能源消耗和資源綜合利用;廢塑料企業的環境保護;廢塑料企業的人員培訓要求;廢塑料企業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和社會責任;廢塑料行業的監督管理等。
工信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專家強調,制定《準入條件》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如何按照準入條件的要求來操作,建議在網上公示發布符合行業準入條件的企業名單,從而逐步地引導廢塑料產業規范化。
環保部固廢管理中心的專家則從部門監管的角度對準入條件提出了要求:要能夠體現“良性管理”的思想,一方面要加強管理保護環境工作,另一方面要促進園區的管理,要能夠體現出鼓勵廢塑料企業保護環境、進入園區的總體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