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海口日報,本報9月14日訊(記者李云川)13日,接到美蘭才平塑料廢品加工點涉嫌違法排放污染物的中央環保督察組向我省移交群眾舉報件后,城警美蘭大隊對該加工點主要負責人張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9月8日,美蘭區生態環境保護局向市公安局城警支隊美蘭大隊移送海口美蘭才平塑料廢品加工點涉嫌違法排放污染物一案后,民警立刻展開調查,發現美蘭才平塑料廢品加工點位于美蘭區演豐鎮蘇民村委會登高二村林克興立橋坡地,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通過私設排污口直接排入未經硬化的土坑里,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9月13日,城警美蘭大隊民警將該加工點的主要負責人張某(男,49歲,湖北監利縣人)傳喚至市公安局美蘭分局白龍派出所審查處理。
經審查,張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63條第3項對張某處以行政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