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港爆炸事故發生以后,環保部組織對有毒有害氣體進行全分析,檢出的有害物質,包括硫化氫、氰化氫、氨、環氧乙烷、苯、甲苯、二級甲苯、三氯甲烷、揮發性有機物等八種物質,其中16日以前苯、甲苯、二甲苯、揮發性有機物和氰化氫曾出現過超標。從16日12點開始,到目前各個監測點位上述特征污染物的濃度均沒有出現超標。但是這些廢水或將進入雨水管網,存在隱患。

天津港爆炸后遺癥——含氰廢水流入雨水管網
天津港爆炸事故第十一場新聞發布會今日下午舉行。環保部應急中心主任田為勇介紹,下一步將抓緊處置警戒區內外被封堵的這些污水,包括雨水管網里面的含氰廢水,一旦下雨以后,很可能會堵不住,就會造成環境的污染。
關于空氣質量的情況,在事故周邊有5個國控和市控的空氣質量監測子站。空氣質量的6個常規指標,包括PM2.5、PM10、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等,與事發以前基本上無異常的變化。
從監測的結果來看,目前大氣方面,核心區環境污染的總體狀況可控,核心區以外的環境質量未超過環境質量的國家標準。
總的結論,事故區警戒區以內的水環境,主要是氰化物污染,警戒區里面的水環境氰化物污染比較嚴重。警戒區以外,除個別的雨水管網和水渠有超標的現象以外,其他都符合國家的標準,這是水環境的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