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設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給水、排水、熱力等市政管線及附屬設施的公共隧道。管廊的建設要求上,《條例》草案提出,管廊專項規劃斷面應滿足所在區域所有管線入廊的需要,符合入廊管線敷設、增容、運行和維護檢修的空間要求,并配建行車和行人檢修通道,合理設置出入口,便于維修和更換管道。

珠海管廊專項規劃或將提上道路建設日常進度
無特殊情況,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給水、排水、熱力等市政管線據需入廊。對應當進入管廊的管線,管線單位申請在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線的,規劃部門不予規劃許可,建設部門不予施工許可,市政部門不予挖掘道路許可。違者,分別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和交通主管部門責令在三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并可以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草案還為管廊設置安全保護區,即管廊及其出入口、構筑物結構邊線外沿兩側各5米范圍內為管廊安全保護區。
在安全保護區內做爆破、挖掘或拆建建筑物等行為,可能危害管廊安全的,都應當事先向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提供管廊運營單位認可的施工安全保護方案。
橫琴率先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的做法將在全市推廣。該局正就《珠海經濟特區地下綜合管廊管理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條例》草案規定,珠海將制定管廊專項規劃并有序推進建設,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的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設管廊。











